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工作方案
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
工作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职成司函〔2021〕33号)和自治区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桂教办(2021)532号的文件要求,2021年10月31日前须完成2020-2021学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及上传工作。为高质量完成2020-2021学年我院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状态数据是全面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彰显学校办学成果以及上级重大项目验收考评的重要依据,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按照要求精心组织、规范填报、严格审核,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完整性,部门负责人为数据采集填报的第一责任人。填报前,要认真阅读平台指标注释内容;填报过程中,要注意数据表之间的关联性,在纵向上和上一学年填报内容保持连续性,在横向上同一信息内容在不同项目表格中要保持一致性,总结去年填报经验,提高填报质量。
由于数据采集工作涉及部门多、人员广,各部门要互相配合、互相支持。数据采集表涉及多个部门的,牵头填报的部门应与相应部门加强沟通和交流,配合部门要积极提供数据给牵头部门并确保数据质量。同时,要加强平台数据的分析应用,发挥状态数据平台的作用。
二、组织领导和实施机构
(一)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韦伟松 黄绍光
副组长:张 斌 卢森焕 黄 耀 杨 奎
成 员:各系、各部门主要负责人
职 责:统筹协调组织本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
(二)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办公室
主 任:卢森焕(兼)
副主任:潘培志
成 员:各系、各部门负责本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
职 责:按教育部文件要求组织完成状态数据平台数据采集工作,确保状态数据平台数据的真实性、合理有效性,组织撰写学院层面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平台数据分析报告。根据所采集数据及各系各部门内部质量诊改工作开展情况,完成本系本部门自我诊改报告及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最终由质量管理办公室完成学院自我诊改报告和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
三、工作内容与步骤
(一)数据采集平台搭建及基础数据导入
数据采集平台技术员在2021年9月5日前后,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或职业教育诊改网)下载、安装平台。数据采集负责人将2020年基础数据导入平台。本项工作由计算机网络中心配合完成。
(二)数据平台负责人分配数据平台操作权限
由质量管理办公室刘副主任担任本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负责人,根据各单位指定的工作人员名单,在系统中设置各类数据采集人、审核人,赋予相应权限。
(三)数据源维护
数据源表是其他表格的工作基础,各单位应当于2021年9月19日前完成数据源表的填报。数据源表涉及内容及责任单位见(附件1粗体黄底部分)
(四)阶段性数据采集
阶段性数据涉及范围广,关联性强,数据量庞大。具体要求及分工于下(附件1),要求于2021年9月底前完成。
(五)阶段性数据审核
表单数据的审核人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担任,部门负责人必须在向分管领导汇报后,履行数据审核职责,任何人不得将数据审核职责转移给本系秘书或普通教师。要求于2021年10月15日前完成。
(六)数据逻辑性校验
由平台技术员协助负责人进行数据的逻辑性校验。校验异常数据,由平台负责人通知相关部门采集员、审核员重新完成数据的采集与审核。2021年10月20日前完成。
(七)学院领导审核数据
数据采集平台负责人根据数据校验情况、核心指标达标情况报告学院领导,提请学院领导班子审核平台内全部数据。2021年10月25日前完成。
(八)数据提交到教育部云空间
平台负责人审核平台内全部数据,技术员协助负责人将数据导出、备份,并提交给教育部云空间。2020年10月31日前完成。
(九)质量年度报告编制
根据上级文件要求,由质量年度报告工作组结合数据平台采集的数据及相关材料,撰写人才培养质量报告并上传诊改网。
四、其他说明及注意事项
1.登录学校数据
2.本次上报的数据采集以学年为统计时段,即 2020-2021 学年:2020年9月l日一2021年8月31日(财务报表以自然年统计:即 2020年l月l日一2020年12月31日)。
3.涉及数据源表(填充黄色黑体的部分)的采集和审核必须要在9月19日前完成,否则会影响其它部分表格的录入,数据填报未尽事宜请与质量监控管理办公室联系。
4.学院纪检办要对此次人才培养状态数据采集工作进行全程跟踪督查,并对完成质量进行考核。对工作不负责任、不按时间节点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部门和责任人要严肃问责。
附表l:2021年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平台填报工作任务分配表
广西现代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9月6日